79套人才公寓出租开始受理申请

1号首屏|时间:2022-06-23 10:11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解决市本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市人才公寓(轨道集团项目)开始受理出租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7月15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共有79套房源供选择,租金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9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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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设好的人才公寓(轨道集团项目)

据了解,我市人才公寓(轨道集团项目),位于学院路西面鱼峰区政府大楼西侧,共有79套房源。其中:标准间(建筑面积52.59㎡)40套、二室一厅(建筑面积109.68㎡)39套。

申请对象为符合我市人才分类标准的D类及以上人才;新引进在我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柳参加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定向选调生;以“柔性引才”的方式引进到柳州开展服务的高层次顾问专家。

申请人应符合申请对象条件,并同时具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城区内无房产(含商品房、网签备案)和未享受政府购房(租房)补贴及享受住房保障(含单位房);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且在规定的劳动合同期内。

本次申请为网上办理,申请人可在7月15日18时前,登录“龙城市民云”APP或“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交申请材料。租金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98元/月(后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物业费每平方米3.5元/月,由租赁人支付。符合我市人才分类标准的C类及以上人才的申请人,享受政策给予免租金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对人才公寓承租家庭房产信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若发现已购住房和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承租人,需办理退租手续。对弄虚作假骗租或转租人才公寓的,除解除租赁手续,收回承租住房外,并参照当时同类地段租赁住房租金的4倍标准追缴房屋使用期间的租金。

6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人才公寓(轨道集团项目),发现该项目已建设好,具备入住条件,周围环境优越,旁边就有公园和菜市场。

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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