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警方提醒市民:禁放区域请勿燃放

1号首屏|时间:2023-01-20 13:52作者:全媒体记者 张威 通讯员 唐杰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柳南分局了解到,该分局下属的部分派出所,近期接连查处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处罚了多人。民警提醒市民,在禁放区域内切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月17日,柳南派出所民警在西堤路发现男子陆某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月18日,银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航五路时,男子李某为庆祝自己购买了新的两轮电动车而违规燃放鞭炮,被民警处罚。1月18日,在航三路与航岭路交会路口处,男子刘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违规人员均被警方依据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据统计,该局近期至少处罚了5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


民警提醒,依据我市相关规定,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希望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否则将受到处罚,情况严重的还会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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