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
11月1日起执行,市区1990元/月,各县1690元/月

1号首屏|时间:2023-10-19 13:23作者:全媒体记者李汶璟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好消息!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对广西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我市市区执行的是一类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810元/月,增至1990元/月,我市各县执行的是三类工资标准,为1690元/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2023年11月1日起,广西一至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990元/月、1840元/月、1690元/月。


据悉,目前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各县月最低标准为1430元,该标准自2020年3月起执行。本次调整之后,柳州市区最低工资由原来的1810元/月增至1990元/月,各县最低工资由原来的1430元/月增至169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