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我市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1号首屏|时间:2024-03-09 09:42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根据自治区消安委及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工作指示,我市住建部门于近日出台了《柳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切实提高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提出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排查、摸清底数,查漏补缺、突出重点(2024年3月6日起,并长期坚持)阶段。其中在集中排查、摸清底数阶段,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可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分析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方案》强化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属地责任和住宅小区兜底保障责任,对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实施分类管理。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规范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居民自治组织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居(村)民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发挥网格作用,有序开展辖区内住宅小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物业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现象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在查漏补缺、突出重点阶段,要重点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根据排查情况,补齐、完善消防设施。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加强对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将集中整治结果转化为长效管理运用,提升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

《方案》要求,市物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即日起会同有关专家组成隐患排查工作组,重点对管理高层住宅的物业服务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现象,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对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督导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已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明确了禁止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及其电池充电的行为,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接下来,市公安、消防、城管、住建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区、新区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督导。


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