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规范物业管理
7月底前完善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
1号首屏|时间:2024-07-15 10:08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606
小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怎么样?物业企业至少每半年要公布一次……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柳州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于2024年7月底前完善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及2024年上半年信息公示内容,对不按要求公示的,可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连日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目前不少小区虽设置有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但很多仅限于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对于业主比较关心的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却鲜见公布。这也是很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产生矛盾的根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制作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参考)》模板,公示栏应包含物业服务人的营业执照、服务电话、项目负责人情况和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情况,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费用分摊情况,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等内容。其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费用分摊情况,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其余事项应当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
我市某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韦女士表示,目前他们正在按要求制作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她认为公示栏要求公布的事项比较齐全,业主可以对照监督,从而更加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同时在公示栏上也将公布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让物业服务企业更明白服务内容,让业主更清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2024年7月底前完善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及2024年上半年信息公示内容。公示栏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要将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情况纳入日常行业检查范畴,对于已有公示栏或电子公示屏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公示要求将公示栏上的信息公示齐全;对于未有公示栏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参考)》模板制作;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强指导,规范企业公示行为。对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不按要求公示的,可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全媒体记者李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