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共安排彩票公益金项目1069个,项目资金共63036.87万元。各个项目均已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拨到项目所在单位。具体项目如下:
(二)自治区本级实施项目44个,资助金额5636.87万元
1.“孤残儿童明天计划”经费1个,资助金额150万元。
2.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经费1个,资助金额341.25万元。
3.第五季福彩情 学子梦项目1个,资助金额100万元。
4.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19个,资助金额100万元。
5.厅本级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项目3个,资助金额100万元。
6.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经费1个,资助金额220万元。
7.各类民政对象慰问经费1个,资助金额35万元。
8.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订阅老年报补助经费1个,资助金额120万元。
9.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服务中心康复楼项目1个,资助金额1557万元。
10.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配套项目工程款项目1个,资助金额43万元。
11.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老年公寓楼专项经费1个,资助金额280万元。
12.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专用设备设施购置项目1个,资助金额485.308万元。
13.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筹建自治区儿童福利院前期费用项目1个,资助金额47.25万元。
14.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1个,资助金额35万元。
15.自治区烈士陵园自治区革命烈士纪念广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个,资助金额109.56万元。
16.自治区烈士陵园风雨桥第二期改造项目1个,资助金额190万元。
17.自治区拉浪林场自治区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楼建设经费1个,资助金额450万元。
18.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1个,资助金额10万元。
19.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1个,资助金额1000万元。
20.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自治区北部湾滨海养老中心前期工作经费1个,资助金额22.5万元。
21.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1个,资助金额5万元。
22.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启动实施民政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配套经费1个,资助金额20万元。
23.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自治区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及服务管理经费1个,资助金额80万元。
24.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自治区老年公寓设备购置经费1个,资助金额136万元。
三、项目主要社会效益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和国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全区111个县(市、区)全面建立县级政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25.8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大幅提升。
(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持续提升
补助市、县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建成投入使用6个、正在建设1个。发挥了储备救灾物资作用,增强了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达到了辖区内“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的基本要求。
(三)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评定星级养老机构131家,发放养老机构补贴1500多万元。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打造22个养老服务示范园、1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组织创建“养生养老小镇”,命名贺州市黄姚养生养老小镇等5个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全力抓好南宁、百色、贺州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全区医养结合机构已达63
(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序开展
安排资金260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6.6%和88.4%。各地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得到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显著提升。
(五)其他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