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工作巡礼:做好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法治柳州|时间:2016-01-04 10:35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前排中)到东风柳汽走访

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右)走访人大代表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开展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


  2015年,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好法律服务,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惩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犯罪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惩治危害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全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决定)逮捕3683人,提起公诉4192人。


  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5年,组织精干力量,办理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督办的涉案金额百亿元的“5·10”特大贷款诈骗案,以及正菱集团案、公交车纵火案、柳城县“9·30”爆炸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案件。


   
强化源头治理预防职务犯罪


  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是全市检察机关在2015年里,立足检察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另一项重点工作。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142件172人,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其中,支农惠农领域21件、工程建设领域6件,以及对“三农”领 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网工程”渎职犯罪案件7件。


  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更加重视把反腐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


  2015年,市检察院组织成立了柳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并深入有关单位以及依托建成的19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308次,受教育人数达21200余人。同时,还结合办案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11次;积极运用预防检察建议为相关单位提出制度建设、流程管理、防治对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8件;为各类企业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445次,有效预防和减少商 业贿赂等犯罪的发生,促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探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新措施


  市检察院依托检察职能,在2015年里还进一步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新措施,把支持企业发展、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柳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暂行规定》,使我市检察机关办理发生在企业或者案件处理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案件),或者民事、行政案件原告或者被告一 方为企业的民行检察案件时,能进一步规范我市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同时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程序。例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检察官根据法律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对企业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选择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长远发展的办案方式进行。又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慎用冻结资金措施,慎用扣押财产措施。


  2015年下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194件,涉及盗窃、职务侵占、信用诈骗等罪名。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完善涉企案件办理程序和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长远发展。(记者 李澜 通讯员 黄端 毛建柳)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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