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工作巡礼: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法治柳州|时间:2016-01-18 17:18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上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申诉问题的能力是新形势的要求。”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表示,“只有在办案中注重加强与申诉人的沟通,充分发挥‘两见面 ’制度功能,加强释疑解惑 、析法说理工作,才能发挥刑事申诉检察依法保障权利 、修复社会关系的职能。”201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处理涉法涉诉工作为重点,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办理刑事申诉 、赔偿案件 、依法保护举报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运用法治思维——妥善有力化解矛盾


  “控申部门是检察院做好案结事了 、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窗口。”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郑万达介绍,2015年,我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坚持把公开审查作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程序,做到了“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通过灵活运用公开听证 、公开示证 、公开论证 、公开答复 、公开协调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妥善有力地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


  市民杜先生在2013年与人发生口角后,被人打了一巴掌致耳膜穿孔。2014年,城中区检察院对伤人者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杜先生对这一决定很不理解,认为现有证据已能证实自己构成了轻伤,伤人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被起诉,遂向市检察院提出了申诉。2015年12月11日,市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公开审查了这起申诉案。杜先生和三位由市司法局抽选,来自律师事务所 、社区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听证后一致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目前的证据无法确认杜先生是否构成了轻伤,原不起诉决定认定的事实和使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杜先生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杜先生在公开的程序和方式中感受到了公平,通过听证消除了心中的疑惑,对最终的结果表示认 同。


  这样的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方式,是市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 、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息诉罢访 、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举措之一。


  除了公开审查,对有关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也是检察机关通过受理刑事申诉,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延伸。


  2015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刑事被害人23人,有效地缓解了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面临的生活困境。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延伸司法救助职能,在救助后及时回访进行抚慰 、帮助联系低保或是联系工作,解决相应困难,让当事人重拾起对工作和生活的信心,社会效果很明显,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也温暖凝聚人心 、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做好举报管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


  2015年,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举报人保护 、奖励工作,并制定和健全了举报人保护 、奖励制度的具体规定。


  同年3月24日,市检察院就结合原柳化医院8名职工举报保护的诉求,邀请了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 、市国资委 、市维稳办 、柳北区政法委 、胜利派出所 、柳化集团等单位和部门召开了保护举报人工作协调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而这也是自最高检重新修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来,全区检察系统首例为保护举报人权益而开展的试点工作。


  我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强化举报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受理 、分流 、查办 、信息反馈制度,切实做到实名举报件件答复。


  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下设举报中心,接收来自社会各界的举报,并对举报线索开展审查工作。举报中心与自侦部门协作配合,做好线索登记 、流转 、备案和保密工作,并不定期跟踪线索办理进展,适时督促 、催办。


  同时,控申部门还加大了署名举报的答复力度,通过审查全面掌握案情后,及时向署名举报人答复,配合释法说理,提高答复满意率。


       
健全服务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为健全联系群众 、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务接待室的建设,不断完善 、扩展和延伸检务接待室的对外联系“窗口”功能,2015年,我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视频接访工作,已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方便群众在当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和进行法律咨询,切实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我市检察机关还以解决群众实际诉求为导向,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过去的一年里,我市的涉检信访形势总体趋于平稳,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30件次,检察院在处理涉检信访过程中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访 、派驻乡镇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制度,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因处置不当引发非正常进京上访情况。(记者李澜通讯员黄端毛建柳)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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