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家“律师实践基地”揭牌

法治柳州|时间:2016-03-09 16:39 来源:龙城普法 评论:0
 


揭牌仪式

 

  3月4日上午,柳州首家“律师实践基地”在鱼峰区法院揭牌成立。标志鱼峰区“1+N”多元化纠纷化解格局正式形成。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林立、市司法局局长李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闭文军、鱼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宁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近年来,鱼峰区法院根据案件数量激增的实际,积极整合法院内外解纷力量,会同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律师协会,经过3个多月磋商准备,率先在全市审判系统设立“律师实践基地”,率先在全区成功打造实习律师参与法院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升级版”。

 


李绯局长讲话

 

  局长李绯对柳州市律师协会、鱼峰区法院在推进和建立“律师实践基地”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她要求:一是通过与鱼峰区法院建立完善联合调解、现场调解等机制,形成“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纠纷共调”的矛盾化解机制,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将诉调对接的工作优势延伸到社区,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各职能部门相互联手、联调、联动,多种调解手段协调运作,尤其是要继续引导律师参与到各城区的纠纷调解工作中去,提高矛盾化解实效;三是要继续打造好人民调解实践基地,为青年律师提供接触社会、了解民生、积累经验的平台,实现青年律师社会责任感和专业能力的双重提升。

 


活动现场

 

  为加强管理,该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每半年一次听取诉调对接工作汇报、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中心配备了5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业务指导;建立完善和管理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特邀调解员名册、法院专职调解员名册、实习律师调解员名册及办理导诉、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等事宜。

 


实习律师正在值班

 

  实习律师调解员的选派每年两期。每期半年(3月—8月,9月—2月),每期6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和非审判性工作。其工作职责:对诉前受理纠纷开展原因分析、拟定调解方案、主持开展调解工作;对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报送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交法官制作民事调解书;协助法官做好诉调对接三道关口,即:对接程序关、确认审核关和文书质量关;参与疑难案件的讨论、帮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实习律师调解员配有专门的调解办公室和电脑等必备办公设施,在法院实习期间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

 

  实习律师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等服务,不得收取当事人财物;不得泄露审判秘密、不得泄露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案件信息或其他不能公开的信息,不得未经当事人同意利用知悉的案件信息;不得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从中获得利益等。

 

  实习律师调解员实习期满,要撰写工作总结和调研报告,由法院出具书面鉴定;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同鱼峰法院对其进行考核。

 

  当天上午,实习律师覃象艺、陈文君、吴绍财便成功调解一起莫某诉钟某离婚纠纷撤诉案,接待群众义务法律咨询19人(次)。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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