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间:2018-12-27 12:3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237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民政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市民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如下:
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三、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柳州市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驻民政局纪检组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检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对纪检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作用,督促各科室和单位充分履职,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五、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民政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才培养等规定。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自治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侵蚀。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八、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干部职工的各项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九、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健全纠查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
十一、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属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任务分解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苏宝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