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网约车细则来了!想开网约车?看看你符不符合要求吧!
今日柳州|时间:2017-12-08 18:40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2 点击:5940
相信大多数人现在出行,都会拿出手机,叫个滴滴!
然而不知道过几个月后,我们是不是还这么便利!因为——
12月7日下午,《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2月31日起实施。
哪些车可以从事网约服务?哪些人可以开网约车呢?来看看《细则》怎么说——
对于车辆的要求
车辆应在本市公安部门登记注册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车辆应当具有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不超过三年。
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640毫米,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l.6升。
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l.5升;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
其中纯电动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公里。
网约车车辆经营期限为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对于驾驶员的要求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者需持有《柳州市居住证》;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网约车驾驶员一旦出现下述情况↓↓↓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B级的;
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
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服务质量投诉的;
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即退出网约车驾驶员行列。
新规出台可以使网约车更加规范,亲们也再也不怕打到“黑车”啦~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