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党员干部请注意!“十一”将至,这些饭不能乱吃
今日柳州|时间:2018-09-28 20:58 来源:1号综合 评论:0 点击:5239
饭局对于中国人来说,是重要的社交方式。“十一”假期将至,亲戚团圆、老友相聚、同学见面……饭局必不可少。但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并非所有饭局都可以“高枕无忧”地参加,有些饭局,就坚决不能吃。到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该怎么“吃饭”?哪些饭不能随意吃?请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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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以来,违规吃喝的不良风气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还是有一些心存侥幸之人自作聪明,搞出了隐蔽性更强的“2.0版”,出现了“一桌餐”“家宴”等“四风”新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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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吃请绝不是“小节小事”,是触碰“红线”的违规违纪行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
小编已为您划好“饭局红线”。
★党员干部“饭局红线”★
1、“工作餐”要小心
有的单位在内部食堂以“工作餐”名义举行公务接待。党员干部务必远离违规公务吃请。
2、警惕婚丧喜庆敛财换花样
有的干部只让管理对象随礼,但不参加宴请。上饶市玉山县医保局局长尤占明就曾以这种方式违规收受了9户医保定点管理服务对象9900元礼金。
3、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4、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7、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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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因为抹不开面子,委婉地推辞,还是明确说“我不能犯错误”果断拒绝,其实都考验了党员干部的判断力和坚持原则的定力。国庆假期,正是“四风”问题多发之时,坚守还是踩线,往往就在人的一念之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时刻警醒自己,在出门吃饭的时候,不妨多想一想,严格守好纪律的底线,自觉远离违规 “饭局”。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静
见习编辑:苏宝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