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回收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电瓶!柳州电动车经营、维修企业有了“紧箍咒”!

今日柳州|时间:2019-09-17 16:11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前段时间,我市电动车电瓶被盗事件频发,为了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本月起柳州决定开展集中专项行动。16日,全市召开打击、整治盗窃电动车及电瓶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关于各相关部门如何各执其能共同参与整治,也有了明确的指示。今天,一些部门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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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市场监督局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企业约谈会


近期,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加大打击电动自行车及电瓶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和维修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9月17日,柳州市区内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企业代表、各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共30多人参加约谈会,通过约谈会和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扰乱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和维修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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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企业签订承诺书


约谈会由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柳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企业(个人)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调柳州市开展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工作的力度和重要性。


会议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维修者必须守法经营,不得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配件;不得回收、销售无合法来源或以次充好的电瓶;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和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自行车;不得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必须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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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企业签订承诺书


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帅君


责任编辑:王   莹

值班主任: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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