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辟谣|开车摸胸被罚款?这张图刷爆柳州人的朋友圈,真相是……

1号辟谣|时间:2018-07-28 09:35 来源:1号综合 评论:0

近期,柳州市交警部门收到群众发来的特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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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老梗”怎么还有人在用?


柳州交警再次澄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这样的交通违法处罚规定。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拿正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经过PS等技术处理后,修改部分文字或落款号码,编造这样的“恶作剧”。蜀黍想说,这样的恶作剧非但很无趣,造谣者还可能要面临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此前,柳州交警也多次针对不法分子假冒交警部门身份实行诈骗、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进行过公布、解答。再次强调,“正版”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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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截图


希望广大群众能自觉提高防范意识,勿轻信假冒短信的内容,点击其中的违法网址,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除了虚假短信,一些驾驶人还大胆给自己的爱车进行非法“伪装”,不但涉嫌交通违法,还给真正的车主带来麻烦。


市民王先生,最近收到了一则来自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化大队寄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收到这样的通知,从未驾驶车辆到过广州的王先生也是一头雾水,根据平时在网上看到的诈骗新闻,他对这一事件的第一念头就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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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王先生进行了违法查询,却发现自己的桂BQ6***牌二轮摩托车还真有这样一则违法记录!


带着满腹的疑惑,王先生来到柳州市交警部门进行咨询。民警经过系统查询,查看了这条违法记录的抓拍图,发现违法车辆和王先生名下这辆车辆外形并不相符!推测该案件可能涉嫌车辆套牌等违法行为。王先生据此情况,按照程序向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提起申诉。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受理了王先生的申诉请求,案件还待进一步处理。


来源:柳州交警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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