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二○ 一六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热点发布|时间:2016-04-16 10:37 评论:0

        日报消息(记者陆晓艺)昨日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 ,我市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简称《通知》)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出台了《柳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和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
        据介绍 ,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 ,各校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评价。
        据了解 ,市教育局成立了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导和监控各校的评价过程。各校将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作为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评价程序分为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和班级评价 ,评价结果将通过《柳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以“A、B、C、D”四个等级以及综合性评语的形式呈现。
        此外 ,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 ,违规者一经查实 ,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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