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严查毒驾 3年内有吸毒等一律不给办驾驶证

热点发布|时间:2016-05-11 10:55 来源:广西新闻网 评论:0

(图片来源于网络)

 

       5月9日,广西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从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毒驾统一行动,做到逢疑必查、有违必纠。

  据悉,今年以来,广西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特别是一直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的整治力度,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效果明显,但4月下旬广西连续发生了两起涉及毒驾的恶性交通事故,必须引起重视。

  4月22日18时30分,在桂林市恭城县辖区,胡细武驾驶湘M3CM55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5人沿县道X160线自恭城县城往湖南方向行驶,与对向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5人死亡、1人受伤。事后,小客车驾驶人胡细武的尿液检测显示冰毒尿检结果呈阳性。另外,4月28日16时许,在崇左市扶绥县辖区,苏伟星驾驶桂A03H67号小型轿车由南友高速公路扶绥收费站往扶绥县城方向行驶,行至扶绥县大塘村村路口时,车辆驶入新宁镇第三小学门前非机动车道,先后碰撞非机动车道内的6名行人及3辆电动车,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调查发现,驾驶人苏伟星在事发前曾吸食冰毒。

 

  面对广西毒驾违法行为上升势头和其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从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各级公安交警、禁毒、治安等部门将强化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禁毒、交警部门将强化源头清理,对辖区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将驾驶证申领人、驾驶人信息与吸毒人员登记信息进行集中比对,发现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情况,一律不予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

 

  对机动车驾驶人正在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依规一律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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