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紧!毒贩藏350克毒品在鞋垫里,才到柳州30分钟就被抓了!
禁毒在行动|时间:2018-11-07 15:5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2247
说到运毒,
你会想到什么方法?
放到行李箱里?
快递运输?
还是人体藏毒?
(网络配图)
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11月6日下午,一名河南籍男子携带大量毒品从云南边境乘火车经昆明市来到柳州市,才刚踏进柳州市区半个多小时就被柳州警方抓获,当场从其鞋垫下缴获毒品海洛因约350克。
(贩毒男子被抓)
近期,柳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一名北方口音的男子将携带大量毒品乘坐11月6日的某车次火车从云南昆明前往柳州。接到情况汇报后,专案组民警对当日从云南昆明乘坐火车到柳州的乘客信息展开综合研判分析后,将1名有犯罪前科的河南籍杨姓男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密切监控。
(贩毒男子被抓)
11月6日12时30分许,从云南昆明开往柳州的火车到站后,嫌疑男子混在出站旅客人群中进入了柳州市区,然后打了一辆摩的经屏山大道来到箭盘山公园内。13时许,早已在该公园内蹲守布控的民警经过细致排查,成功将涉嫌运输毒品的男子杨某轩(男,51岁)抓获归案,当场在其鞋垫内查获2块净重约350克的疑似毒品海洛因。
目前,嫌疑人杨某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和办理中。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在法律面前,无论你是谁,只要你伸出手触碰毒品,就要承担毒品带给你自己、朋友以及家人的严重后果。
来源:柳报传媒微报
责任编辑:韦树朗
见习编辑:陈 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