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事发静兰路,男子抽出菜刀砍伤城管,还有人…

一周交通|时间:2017-07-18 16:0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还记得去年3月17日吗?

柳州城管对静兰路一个店整改,

店内多人态度恶劣,

其中一名男子情绪激动,

突然出人意料的强吻城管,

现场气氛顿时火爆……


现在这条路上又出事了,

同样是小贩和城管,可这次......


      7月10日上午,城中区城管队员在华展华园小区路段执法时,1名队员背部被砍约20厘米伤口......


视频时长0′33″


     7月10日上午9点左右,城管执法人员对静兰路东一巷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没看到我在做工吗,我不收,有本事你来收!”其中一家店的店主拒不配合。


      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占道物品实施暂扣。3名当事人见状,情绪激动起来,冲上来欲阻碍执法,其中一名黑衣男将执法人员推倒,殃及旁边的白T恤当事男子,“白T恤”在混乱当中倒地,倒地时,头部碰到占道堆放的物品受伤出血。



      推倒执法人员后,黑衣男从店里拿出一把菜刀冲出来砍向执法人员,将其中一名执法人员背部砍出一条约20厘米长的伤口,另一名执法人员的脖子也被抓出一条约10厘米长的伤口随即被执法人员合力将刀夺下。




      黑衣男被控制后,另一名穿灰色T恤的男子手中拿了一把铁锤从店里冲出,被执法人员夺下。灰衣男子又举起一块砖头,再次被夺下。



      该起暴力妨碍公务事件导致2名城管队员受伤,其中1名队员的背部留下20厘米伤口,另1名队员的脖子部位受到轻微伤。事发后,柳州市河东刑侦大队介入侦查,受伤的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经送医确诊后,所幸均无大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警方提示: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请配合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任何人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害执行职务。




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还有理了?!

好好劝说不听,还暴力抵抗执法

就该多关几天让这些人长长记性!


(来源:柳州城管)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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