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长路(鹧鸪江路口~沙塘收费站)道路拓宽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环评公示|时间:2017-06-13 11:2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我公司拟投资建设调整柳长路(鹧鸪江路口~沙塘收费站)道路拓宽改建工程,《柳长路(鹧鸪江路口~沙塘收费站)道路拓宽改建工程》编制工作已进入后期编制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部,2006年2月14日),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柳长路(鹧鸪江路口~沙塘收费站)道路拓宽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项目为拓宽改建现有柳长路(鹧鸪江路口~沙塘收费站)段,起于鹧鸪江路口,终于原沙塘收费站,其中鹧鸪江路口~新村屯段老路面维持现状。。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拓宽改建道路全长约10.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50km/h;全线红线宽度为40m~6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给排水、绿化、照明、电力管沟、管线迁改登附属工程。项目不设置养护站、服务站等。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57812万元,工期预计2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一)施工期


1、废气影响:①土石方开挖、拆迁、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会产生施工扬尘,会对场外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②项目施工工程机械使用以柴油为主的燃料,施工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2、THC等,会使施工场地附近局部地方大气环境受到时段性污染;③沥青铺装会产生沥青烟雾,主要污染物为总烃、总悬浮颗粒和苯并(a)芘等,会使场地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短时污染影响。


2、噪声影响:施工机械、建材车辆运输均会产生噪声,对临近施工场地、运输路线环境、居民、单位造成较大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工程产生的弃土石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4、废水影响: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机械露出的油污、场地清洗废水等施工场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悬浮物)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NH3-N)。


5、生态影响:施工场地机械作业、路基施工会造成土壤裸露,雨水天气加剧水土流失;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等对会妨碍景观。


(二)营运期:


1、交通尾气影响:汽车在项目路段内行驶会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2和THC。经计算,项目交通尾气对当地大气环境总体影响不大。


2、交通噪声影响:噪声主要是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据预测,昼间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环境影响不大;夜间交通噪声影响较大。采取对沿线超标居民住宅采取在原有铝合金窗的基础上加装密封条和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后,项目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大幅减轻。


3、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石油类和SS等,浓度不大,主要集中在降水初期,随后逐渐减小,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固体废物主要是行驶车辆带入的尘土、散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


5、环境风险影响:目沿线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应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车辆将进入敏感路段、小心行驶;道路管理部门应制定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与地方有关部门(消防、环保部门等)实行联动机制。经计算,项目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几率很小,环境风险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和位置,建材尽量采取封闭式运输、加盖遮布堆存,施工场地要经常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环保管理,可有效控制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采用商品沥青砼摊铺等措施可减轻沥青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合理计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段,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大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注意保养施工机械,在敏感区域尽量避免昼、夜间休息时段施工,运输车辆缓速行经居民区。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弃土方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对环境影响不大。


5、水土保持措施:全面整地,设置临时排水沉淀沟,设置临时覆盖、临时拦挡工程,及时对裸露地面恢复绿化植被。土石方尽量做到内部平衡,减少弃土外运。


(二)营运期:


1、汽车尾气防治措施:加强道路绿化,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绿化及养护工作,保证行车顺畅。


2、雨水经收集、导流、顺接进入周边自然水体。


3、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对沿线超标居民住宅采取在原有铝合金窗的基础上加装密封条和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同时在途径敏感点路段设置禁鸣和限速行驶标志,加强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保持路况良好,通车顺畅。建议项目临路第一、第二排建筑物不宜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道路建成后由市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在对道路进行养护的同时,也对沿线的建筑垃圾进行清扫收集,并集中处理,故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沿线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应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车辆将进入敏感路段、小心行驶;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将全路段划为危险品禁行路段;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制定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与地方有关部门(消防、环保部门等)实行联动机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如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建设符合柳州市相关交通规划,虽然开发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的“三同时”要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而且项目建设将改善当地交通设施及城市景观,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社会效益明显。从可持续发展和环保角度论证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附近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保专家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通过填写调查表、当面或通过电话向调查人员叙述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给调查人员等形式表达自己对此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影响接受程度;公众对减缓项目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72-2865908)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771-5716158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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