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环评公示|时间:2017-09-01 19:32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412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要求,对“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融水县和睦镇新型材料工业园内
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0亿元,项目占地13万m2,建筑面积约8万m2,总产能5万吨活性炭产品,分三期建设,一期年产能2万吨,二期年产能2万吨,三期年产能1万吨。
5、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等基础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并安装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
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13929957155
联系地址:融水县融水镇三合村思榜屯,邮编5453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项目选址、平面布置、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污染源强,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可行性、经济性措施;明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给出项目总结论及建议。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影响的看法;公众对减缓项目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