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CN180、CN201系列汽车座椅扩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环评公示|时间:2018-01-10 16:3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3579
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东1号建设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CN180、CN201系列汽车座椅扩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对该评价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CN180、CN201系列汽车座椅扩产项目
3、建设地点: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东1号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东1号。项目总投资为5232.28万元。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作为生产场地,设计产能为年产7万套汽车座椅,配备发泡机、冲床、CO2焊机、电泳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座椅生产规模达37万套。
二、项目主要污染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不新建建筑物,主要对项目原有生产厂房进行改造,对厂内原有设备布局进行调整,并安装新设备,施工期工程量不大。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建筑垃圾等,施工期较短,影响不大。
2、营运期
该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因素包括发泡废气、电泳前处理废气、烘烤废气、焊接废气、电泳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本项目的工程量较小,产生的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1)废气:项目发泡线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大部分经收集后集中排放,其余无组织排放;电泳烘干室产生的废气(VOCs)、电泳室前处理废气(HCl)采用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运营过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电泳线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反渗透纯水制备装置产生浓水经企业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管网的废水进阳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柳江。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发泡生产线边角料(泡沫)、面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外购成品零件的外包装等均由废旧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化学原料废料桶由产品供应厂家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电泳线槽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为了减少设备噪声影响,项目采取了包括合理布置设备、安装减震垫和隔声罩等措施,场界噪声排放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对项目污染物排放采取针对性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CN180、CN201系列汽车座椅扩产项目建设地点附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保专家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通过填写调查表、当面或通过电话向调查人员叙述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自己对此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司自此次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兰工 0772-3591230
联系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东1号
柳州双英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