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柳州中亿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柳州中亿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片地区C-8-4、C-8-6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柳州市中亿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汽车零部件园(花岭片C-8-4,C-8-6地块)39083.4平方米土地,主要建设4间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车间实验楼、1间空压机房、1间配电房和1间门卫室。新建年产汽车副车架60万套内高压生产线两条;搬迁年产规模70万套汽车油箱生产线一条和年产规模120万套驻车制动操纵总成生产线一条。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粉尘、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
(3)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等。
2、营运期
(1)废气:,灌油箱内壁漆及在油箱表面喷涂抗石击PVC涂料时散发的有机废气和漆雾、喷涂粉末涂料产生的粉末颗粒物、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食堂油烟废气。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有试水废水、脱脂废水。纯水废水、 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NH3-N。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生产车间设备运营的噪声,包括焊机、水分烘干系统、空压机、焊接机器人、铆接机等,噪声值在80~95dB(A)。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其它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有:吸附有机废气活性炭、废过滤棉、沉淀池污泥、含脂废油、含油抹布及棉纱。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制纯水活性炭、废包装、边角料。
其它垃圾主要为废容器。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概述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运输散装施工材料时盖上苫布,强化出、入口地面强度、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等方式,作可有效降低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2)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以及机械设备的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官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交雍沟,再汇入柳江。
(3)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屏蔽降噪,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委托有运输许可证的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水土流失:基础开挖会对水土流失造成一定的影响,在采取水土保持等防范措施后,水土流失量小。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焊接废气:项目由集气罩收集后抽风至15m排气筒可达标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喷涂废气:油箱喷涂室采用余胶收集板进行涂料回收再利用,漆雾经过滤棉过滤后抽风至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喷涂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③粉末涂料颗粒物:粉末涂料喷涂后经喷粉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利用,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④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设备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由官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设备噪声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震防噪处理;对于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周围加装消音器等;强化厂界周围绿化。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卖或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用以处置、其它垃圾由生产厂界回收利用。
四、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总平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在整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与运营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涉及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保专家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的公众可通过调查表、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排放建设单位当面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柳州中亿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77295980
柳州中亿永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