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环评公示|时间:2018-05-22 11:11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要求,对“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5万吨/年活性炭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融水县和睦镇新型材料工业园内


4、项目总投资:2.0亿元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30000m2,总建筑面积约80000m2,总产能5万吨活性炭产品,分三期建设。本项目只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一期占地66237.8m2,建筑面积26240.5 m2,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基础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并安装设备,年生产2万吨活性炭。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废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渣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态:施工过程需要剥离表土、开挖土方,可能造成局部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炭活化尾气、原料干燥废气、成品烘干废气、成品处理废气、无组织粉尘、食堂油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颗粒物、SO2、 NOx、气态总磷、非甲烷总烃,经预测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要求。


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有制软水废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活性炭生产过程产生的过滤废水,制软水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实验废水、过滤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回用,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车间各池均设置防渗漏措施,发生渗漏的可能性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若污水处理车间的粗滤池发生渗漏,可导致泄漏点附近地下水TP浓度增高,影响地下水下游水质,对地下水环境有一定影响。


噪声: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声压级在65~100dB(A),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三类,一类是危险废物如废实验试剂、废机油、木焦油、废活性炭等;一类是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如金属边角料、氧化铁皮、废轧辊、废包装材料、收尘灰、池渣等;一类是生活垃圾。固废均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施工扬尘可通过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设置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扬尘;通过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保养降低机械废气的排放。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建筑垃圾、废弃渣土集中堆置,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位置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态:严格按照用地红线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土方应随运、随铺、随压;及时覆盖渣土、建筑材料;及时填平沟、坑,种草护坡,减少水土流失。


2、运营期


废气:项目拟采用一套“沉降除尘+水雾喷淋+高压静电”处理系统处理炭活化尾气、原料干燥废气,一套“旋风除尘+脉冲除尘+水雾喷淋+高压静电”处理系统处理成品烘干废气、成品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分别从2根不同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楼顶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生产车间机械排风设施排放;定期维护、检修环保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拟建一座化粪池、一座隔油沉淀池、一座雨水收集池分别预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初期雨水;拟建一间设计处理量为300m3/d的污水处理车间,采取“沉淀+络合+活性炭”处理工艺处理过滤废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处理后的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采用分区防渗措施,对厂区不同污染区设置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设置监控井,定期监控地下水情况,防治地下水污染。


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车间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降噪。


固废: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1个一般工业固废仓储区用来储存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显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般,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等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可行,符合标准要求。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入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与环境质量现状影响叠加后,仍可满足区域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由此可见,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入,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目标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意见;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13929957155


联系地址:融水县融水镇三合村思榜屯


邮编:545300

 

 

 

 

建设单位:广西融水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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