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PVD环保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环评公示|时间:2018-10-08 21:0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PVD环保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拟在柳州市柳东新区C区(即粤桂黔产业合作园)8栋第二层标准厂房建设汽车内外饰PVD环保镀膜项目,为做好项目公众意见调查,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粤桂黔产业合作园8栋;

联系电话:15973130778   联系人:周赞鹏; 


2、项目名称:汽车内外饰PVD环保镀膜项目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C区(即粤桂黔产业合作园)8栋第二层标准厂房


5、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445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均为新建自动化涂装生产线、PVD镀膜设备及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等。项目一期设计年加工汽车内外饰装饰件300万件,二期设计年加工汽车内外饰装饰件420万件。


本项目一、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企业可形成年加工汽车内外饰装饰件72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工程为安装生产设备,工程量较小,施工期间


产生的环境影响不大,且随工程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


(1)废气:项目运营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涂装线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UV固化废气、脱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恶臭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VOCs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参照执行的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总VOCsII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


臭气浓度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综上所述,项目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纳入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江,对柳江评价河段影响不大。


(3)噪声:主要来自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0~90dB(A)。采取相应措施后,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过滤纸、定期清理PVD镀膜装置产生的废渣、更换下来的废金属靶材、漆渣、废漆桶、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各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气经干式漆雾分离系统过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可达90%)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产生的废气经低温催化燃烧(即催化分解)处理后达标排放;UV固化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最终进入官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位于二楼,对固体废物暂存区等区域采取硬化等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


3、声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涂装线设备以及PVD镀膜机等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更换下来的废金属靶材由金属靶材供应商回收;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处理或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过滤纸、清理PVD镀膜装置产生的废渣、漆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实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通过填写调查表、当面或通过电话向调查人员叙述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给调查人员等形式表达自己对此建设项目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粤桂黔产业合作园8栋


联系方式:周赞鹏    15973130778 

 


                    广西贝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韦树朗

见习编辑:陈    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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