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鹏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电镀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环评公示|时间:2018-10-18 19:5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1639
我公司拟在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B11栋第一层新建电镀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为做好项目公众意见调查,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柳州鹏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B11栋第一层
联系电话:0772-3597766 联系人:杨总
2、项目名称:柳州鹏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电镀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电镀工业园内)B11栋第一层
5、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电镀工业园内)B11栋第一层厂房,租赁厂房面积2126.6m2,夹层面积376.6m2。项目拟在厂房内建设三条镀锌生产线、两条镀铬生产线以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设计年产镀铬产品14万件、镀锌产品8000吨。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工程为安装生产设备,工程量较小,施工期间
产生的环境影响不大,且随工程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
(1)废气:包括前处理酸洗工序、镀铬工序及除油、脱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项目废气污染物酸雾、铬酸雾、臭气浓度均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电镀线废水等)及生活污水。项目外排废水依托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包括倒槽废液、废滤芯、化学品废包装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涉及的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泄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措施正常运行,在做好安全和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将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各电镀线运行过程中前处理工序产生的酸雾、碱雾经集中收集后由配套的填料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后排放;镀铬线产生的铬酸雾经风机引至“铬雾净化回收器+酸雾处理塔”回收、处理后排放。净化后废气中酸雾(氯化氢)、铬酸雾的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相应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分类收集后依托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江。
对生产车间采取硬化、防腐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水或固体废物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
3、声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倒槽废液、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对项目污染物排放采取针对性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实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通过填写调查表、当面或通过电话向调查人员叙述以及发送电子邮件给调查人员等形式表达自己对此规划建设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
本次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征求意见,为期十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柳州鹏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B11栋第一层
联系方式:0772-3597766 联系人:杨总
柳州鹏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陈静
见习编辑:苏宝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