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号首屏|时间:2024-01-12 10:24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1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春节假期,市区范围内继续实行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燃放的政策。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截至1月10日,已获得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名单。

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据了解,根据相关要求,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鹧鸪江路—柳长路—北外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现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时间私自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受禁放政策限制,有烟花爆竹燃放需求的市民,可在禁放区域外燃放。

根据相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截至2024年1月10日获得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名单,共有85家。市区范围内,除了这些经营点外,不允许其他未经审批私自售卖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并注意燃放安全。

全媒体记者 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