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对“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农药的合成、开发和加工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绿色环保农药的合成、开发和加工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规划用地165亩,建筑面积约376103.9m2,建设8栋生产车间,3栋成品仓库,6栋原料仓库,1栋机修车间,1栋生产管理用房,另外还有1座办公、科研楼,以及消防系统、环保系统、供配电系统等。项目设计农药原药产能:喹啉铜300吨/年、噻霉酮200吨/年、松脂酸铜300吨/年、硫酸铜钙600吨/年、淡紫拟青霉100吨/年;农药制剂产能:乳油4000吨/年、悬浮剂5000吨/年、水乳剂500吨/年、水剂200吨/年、水分散粒剂200吨/年、可湿性粉剂5000吨/年、颗粒剂200吨/年、可分散油悬浮剂200吨/年、微囊悬浮剂300吨/年、可溶液剂200吨/年、干悬浮剂(DF)5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采取设置围栏、施工场地洒水,对燃油机械定期检修以减轻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在75~10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区,采用限时段施工等措施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3)废水: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内住宿,利用广西茂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市政卫生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弃土按柳城县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影响:合理规划开挖工程,尽量减少开挖面积,采取植物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如下:
(1)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设置的20m高的排气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2) 水环境影响
项目近期生产废水与员工生活污水排入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项目的外排废水达到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要求。六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银河,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均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正常状况下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
(4) 噪声影响
厂界噪声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运营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在厂区内合理规划绿地,选择适宜树种进行绿化,乔灌花草相结合,可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一定补偿和改善。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药合成废气由碱吸收塔,吸收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药精制/溶剂回收工序、分离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药干燥过程中真空干燥废气、烘干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通过电袋复合除尘收集,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制剂加工过程中(粉碎、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等通过电袋复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项目的供热由生物质燃料锅炉提供,产生的锅炉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污水经过强碱池、稀释回调池、厌氧池、好氧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储存,作为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沉淀池污泥到干化池中沉沥过滤,干化后的污泥用作厂区绿化基肥。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单独设置,满足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减轻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初步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项目有关信息,索取信息期限为本次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
(3)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4)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以问卷调查为主,本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将在项目周边区域评价范围内的居住区、单位张贴,并根据需要免费发放一定数量的信息公告印刷品,公众参与问卷将在10个工作日后回收,以给被咨询人足够的时间了解相关信息和填写问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
3、联系电话:郑经理 0772-666809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1、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12号)
2、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之一文轩大厦11-17
3、联系电话:0772-8807113
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